问
因公司名称变更,导致人才认定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怎么办?答
申请人可在报名系统“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处同步上传单位更名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可予以通过。问
违规申请的后果及相关处理方式?答
违规责任:人才购房家庭采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申购资格的,余杭区住建局应取消其资格,按照以下规定处理,并禁止其在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
1.已签订购房合同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与其解除购房合同。已交付房源的,由余杭区住建局通知其限期腾退;
2.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以及已交付房源、余杭区住建局通知其限期腾退但逾期未腾退房源的,由市住保房管局责令其按违规行为发现时的增购价格增购政府份额(未公布增购价格的,按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执行),并就已购份额按上述价格补缴差价款。
人才购房家庭被责令增购政府份额的,所购房源需在购房家庭取得原不动产权证满15年后,方可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
失信惩戒:人才购房家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相关失信主体的失信信息记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人才购房家庭被责令增购政府份额的,所购房源需在购房家庭取得原不动产权证满15年后,方可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问
违规申请的后果及相关处理方式?答
在购房家庭取得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完全产权前,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可以购买二手住房,但合同网签前,须退出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交付使用前的,应与开发建设单位解除合同退回住房;交付使用后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应与开发建设单位解除合同,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应申请代持机构回购住房并签订回购协议。问
购房家庭购买本期才栖名居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后是否可以购买二手住房?答
在购房家庭取得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完全产权前,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可以购买二手住房,但合同网签前,须退出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交付使用前的,应与开发建设单位解除合同退回住房;交付使用后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应与开发建设单位解除合同,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应申请代持机构回购住房并签订回购协议。问
购房家庭购买本期才栖名居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后是否可以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摇号?答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摇号,可按规定享受商品住房优先摇号政策,即在购房家庭取得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完全产权前,该套保障住房在购房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但在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前,须承诺退出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交付使用前的,应与开发建设单位解除合同退回住房;交付使用后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应与开发建设单位解除合同,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应申请代持机构回购住房并签订回购协议。问
购房家庭如申请政府回购,回购的价格是多少?答
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证未满5年的,回购价款为原销售价款加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如届时市场价格低于上述价格的,以市场价格回购;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证满5年的,回购价格参照增购价格执行。问
购房家庭购买本期才栖名居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后可以申请政府回购其产权份额吗? 答
购房家庭因故需退出保障的,可向代持机构提出回购其产权份额的申请,经代持机构同意后,由代持机构进行回购。问
购房家庭增购政府产权份额后,是否算退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答
购房家庭增购政府产权份额后,仍视作享受过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问
购房家庭增购政府产权份额后多久可以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规则是什么?答
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一次性增购政府产权份额,增购并取得完全产权后的次年1月1日可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问
购房家庭增购政府产权份额后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性质是否发生变化?答
购房家庭增购政府产权份额后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问
政府产权份额的增购价格是多少?答
增购价格按照市场原则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住保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市场评估,每年公布一次。问
何时可增购政府产权份额?答
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证满5年的,可向代持机构提出一次性增购政府产权份额的申请。问
购买本期才栖名居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后,政府产权部分需要交租金吗?答
购买本期才栖名居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后,政府产权部分不需要交租金。问
车位是否出售或出租?答
余杭区才栖名居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车位单独租售,具体价格以开发建设单位公布为准。问
什么物业服务标准?答
杭区才栖名居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物业服务标准按照普通住宅小区的甲级服务标准执行。问
使用责任是怎样的?答
购房家庭应当按照《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使用管理协议》约定使用房屋,并承担整套住房专有部分和共用部分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全部管理责任和义务,全额缴纳所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问
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答
购房家庭应按规定办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预告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上记载不动产权利人,附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购房家庭份额、政府产权份额、限制交易年限等内容。问
是否可以申请购房贷款?答
购房家庭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资金等购房贷款。问
申请本期才栖名居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高层次人才领取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所购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上市交易有什么限制?答
人才领取了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按规定增购政府产权份额且在杭服务满10年后方可将该套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上市交易,期间申请政府回购的,需按规定退回相应补贴。问
申请本期才栖名居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高层次人才能领取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吗?答
按照“购补分离”原则,申请本期才栖名居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领取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才首次购买份额支付的价款。问
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家庭能申请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吗? 答
能。已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家庭购买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自签订买卖合同次月起停止发放上述补贴。问
已享受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家庭能申请本期才栖名居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吗?答
能。承租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未享受租房优惠政策的除外)的家庭购买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应当在签订买卖合同前腾退原承租的房源。问
怎么摇号和选房的?答
开发建设单位发布摇号选房公告,委托公证处进行公证摇号,按照人才类别先市级后区级依次确定顺序号。其中,市级A类人才免摇号,市级BCDEF类人才分类别进行摇号,按照人才类别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顺序号;余杭区区级人才不区分人才类别进行摇号,确定顺序号。
顺序号确定后,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公证处组织人才购房家庭按选房顺序号公证选房。问
通过审核后,会有什么凭证?答
申请本期才栖名居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通过开发建设单位初核、余杭区住建局复核公示后,开发建设单位在线上登记系统中出具电子回执作为登记凭证。问
申请本期才栖名居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答
购房家庭应如实填写《余杭区才栖名居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表》(通过受理公告下方链接下载),经人才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通过线上登记报名平台提交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申请表背面的《余杭区才栖名居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材料清单》)。问
对线上申购审核结果有异议需线下核验的,可以怎么办?答
申请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人才证书或**全日制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含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材料或国家留服中心学历认证材料等)、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等材料于2023年8月10日17时前,前往余杭区通运街376号1楼101室进行线下核验,联系电话:88775772。问
杭州市区的无房证明在哪里办理?答
购房家庭可在“支付宝”或“浙里办”搜索“住房信息查询”,可查看办理“限购区域住房情况证明”和“四县市区域住房情况证明”。问
购房家庭的哪些房产需纳入审核?答
购房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市区已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购房合同已经网签备案的房产、承租的公有住房(福利分房)、已签订征收(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以及批地建房情况等需纳入审核。问
如何认定一户购房家庭? 答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以一对夫妻带未成年子女(含单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作为一户购房家庭。一户购房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问
和购买商品房一样享受落户、子女入学等政策吗?答
购买余杭区才栖名居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享有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公共服务权益。问
购买人需何时确定产权份额比例?答
产权份额比例需在与开发建设单位杭州农副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意向买卖合同前确定,签订意向合同的同时按确定的产权份额比例和首付款比例支付首付款。问
购房家庭可以选择的产权份额是多少?答
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ABCDEF类人才购房家庭可根据支付能力在30%—80%范围内(按每5%一档递增)选择产权份额比例;余杭区区级人才购房家庭可根据支付能力在50%—80%范围内(按每5%一档递增)选择产权份额比例。问
市属、区属用人单位指的是什么?答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②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事业单位)。
③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问
余杭区区级人才怎么认定在余杭区工作?答
主申请人与余杭区范围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社保参保单位应与人才认定单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为实际工作单位)、申请表中填写及盖章的工作单位一致。问
对人才资格有异议的报名人员,可以怎么办?答
报名人才可电话联系开发建设单位,或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报名人员预留的电话进行沟通,报名人员应根据开发建设单位要求提供人才认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社保参保证明、用人单位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由区人才认定部门对人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人才资格的,纳入人才库后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登记。问
对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毕业时间有什么要求?答
余杭区范围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工作的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需在2023年7月30日17时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问
人才资格有效期有什么要求(包括已认定或认定流程尚在审核流程中的情况)?答
经认定的杭州市ABCDEF类人才和余杭区BCDEF类人才,需在2023年7月30日17时前取得人才资格且有效;如申请认定市级、区级人才(含备案申请)尚在审核流程中的,需在2023年7月25日17时前提交有效申请且在2023年7月30日17时前取得人才资格。问
符合本期房源申购的区级人才有哪几类?答
1.依据《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2022修订版)>的通知》(余人社发〔2022〕10号)文件分类认定的BCDEF类人才。2.余杭区范围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中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才(仅用于本期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购)。问
本次配售对象是谁?答
才栖名居项目本期配售对象为杭州市区范围内(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临平区、萧山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工作的杭州市分类认定的ABCDEF类人才;余杭区范围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工作的余杭区区级人才。问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答
答: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主申请人为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ABCDEF类人才或余杭区区级人才,其中人才资格认定时间应在2023年7月30日17时前且处于有效期内;
2.主申请人具有杭州市户籍或持有杭州市范围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3. 主申请人为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ABCDEF类人才的,应在市区范围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工作,主申请人为余杭区区级人才的,应在余杭区范围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工作;主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交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主申请人社保参保单位应与人才认定单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为实际工作单位)、申请表中填写盖章的工作单位一致;(根据市委人才办要求,劳务派遣人员根据劳务派遣单位所在的社保参保地进行申请)
4.购房家庭在杭州市区无房。问
项目的销售基准价是多少?答
才栖名居项目的销售基准价为22325元每平方米。问
在哪里可以查看余杭区才栖名居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试点配售的相关内容?答
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余杭发布”“余杭先锋”“余杭住建”“才泊嘉院 才栖名居”中发布的《余杭区才栖名居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试点配售受理公告》及附件中可查看余杭区才栖名居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试点配售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