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与城于2022年8月23日-24日进行了公证选房,于2022年8月31日进行了**轮集中递补销售选房,于2022年9月9日进行了第二轮集中递补销售选房。第二轮递补销售选房结束后至目前,含弃选及退房房源3套(具体房源见附表),现告知选房编号1993号(含)以后的家庭进行递补选房。
1、选房时间
2022年11月24日上午9:30正式开始选房。
签到时间9:00 -9:30,参与选房客户需在规定时间内签到,否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2、选房对象
杭与城2022年8月21日公证摇号选房编号1993号(含)以后的家庭均可参加。
3、选房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499号科协大楼2楼,国立公证处6号办证室
4、注意事项
1) 选房当天,客户须带齐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及配偶(如有)身份证原件、购房人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结婚证或离婚相关证件原件、征信查询报告(按揭客户180天内)、住房情况查询记录(30天内)、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或个人纳税(外地)等。其中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四县市(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及国土资源局盖章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30天内拉取的证明有效。资料不齐者不予入场,为保障现场秩序,每户仅限2人进场,每个购房家庭仅限选购1套住宅房源;
2) 委托他人办理选房手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在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办理选房认购手续;定金为人民币5万元整,选购成功客户同时在选房现场转账付款或当日18时前前往售楼部现场付款,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3) 客户代表应根据自身顺序号按时到场选房,每个顺序号限定1分钟内选定购买房源,超时未选定房源的,视为放弃选房。选房确定后,不得进行变更。
4) 关于选房迟到及弃选规则约定:
我司将按照公证处摇号确认的选房顺序,准时开盘,选房客户应特别注意:
a、本次选房客户应在通知的时间内,携相关身份证明及资料证件至开盘现场进行选房。报喊选房客户代表选房顺序号,报喊3遍仍不作应答,不再保留。
b、当日未按时到场的客户,视为放弃本次开盘的选房顺序号,不再保留。
c、选房过程中,只要有1套以上(含1套)房源可供选择,客户最终未选定房源的,视为客户放弃本次选房。
d、客户应在认购协议书约定时间内(2022年11月26日18:00前)至杭与城售楼处补齐应付首付款(具体首付款数额以银行审核为准)或房款及办理其他签约手续,无法在截止日期内补齐相应房款及签约手续的,视作弃购且不予退还定金。
e、若因购房、贷款政策调整或非开发商原因,导致选房客户不具备购房资格或无法变更成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均视为购房客户无条件放弃己选定房源,我司有权另行处置该房源且不视为违约。购房客户应积极配合我司办理房源释放等相关手续。
f、相关协议的签署人的姓名需与公证公示姓名一致,不得更名、增名。
附表: